近期,宝鸡市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组织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共抽检23批次,合格20批次,不合格3批次,检测项目详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,具体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总体情况:共抽检23批次,合格20批次,不合格3批次。
二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:
1、宝鸡市渭滨区汉中路南段西侧3号楼2层12号宝鸡市渭滨区李想大虾汉中路店自消的杯子(复用餐饮具),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2、宝鸡市渭滨区汉中路南段西侧3号楼2层12号宝鸡市渭滨区李想大虾汉中路店自消的碟子(复用餐饮具),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3、宝鸡市渭滨区经一路294号宝鸡嘉隆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自消的小碗(复用餐饮具),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
三、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启动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9月11日